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5 02:21

消费欺诈被不了了之,就这种消费环境,谁敢消费啊?消费者苦啊![已回复]

照片为袁所长叫我去工区市场监督管理所,我带好商品和证据去了,结果到那就被袁所长骂!袁所长指鹿为马说“6L”不是6升!6L是英文,我不认识!如果国际单位制,袁所长不认识,那么他配当所长的资质吗?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这么差的人,是怎么当上所长的呢?

10月4日在美团APP上的外卖买了两袋猫砂。商品名称和网页图片及 购物小票都标称6L/袋。但我收到商品实物,长不到30厘米,宽不到 20厘米,高不到6厘米,而且包括外包装。由此得到实际商品只有不到3.6L。20×30×6=3600立方厘米=3.6L。收到的这个猫砂,一看就比以前买过的少了太多,于是量了一下,好嘛!少了一半,标6L,实际还不到3.6L。如果实体店购买,可以看到实际大小,不对,肯定不 买。好么,这个是美团外卖,看不到实际大小,送过来就这样。然后 美团说入住商户不给退。我说,这是故意欺诈消费者,按照消费者保 护法,应赔偿500元。然后美团就开始耍赖,此商户也是耍赖!之前投诉到工区所,袁仕举所长违反秉公执法,涉嫌收受贿赂,偏袒商户,辱骂于我!我向纪委监委举报袁仕举的问题,纪委监委也没找我调查,随便说一声袁仕举所长态度不好,以后注意,就放过袁所长了!商户消费欺诈的事,没人管。我之后又在全国12315网站上投诉过很多次,没人受理,推到这推到那!直到现在也没人处理。我不再信任工区市监所,此事多次投诉均不了了之,实在过分。现请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亲自处理此事,请区局专业人员秉公执法,严肃处理此事,谢谢!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6 21:33

袁仕举所长还担任绵阳市冬泳协会会长(民间社团)。请纪委监委查一下,袁所长是否利用职务之便,向管辖企业、个体户等工商机构和个人募捐,摊派社团费用?袁所长兼任的冬泳协会会长,此协会财务是否有问题,他是否利用各种发票、各种报账等手段,贪污挪用此协会经费?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10 09:39

mianyanglaotou 发表于 2024-5-8 16:30
6L不是6升?
《【爆品猫砂】ACECAT 高分子超强結困除臭豆腐猫砂可沖马桶6L/袋》,这是商品名称。如果这里的“6L/袋”硬歪曲到不是6升,那只能是指鹿为马,指鼠为鸭了。事实清楚明确的消费欺诈,硬说不是,不赔偿不处罚,只能说明这个商家后台特别硬,不知道谁是保护伞了。这个小商品,消费都没有保障,维权都那么难,浪费半年以上的时间,那么谁还敢进行大件商品的消费呢?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10 09:49



《【爆品猫砂】ACECAT 高分子超强結困除臭豆腐猫砂可沖马桶6L/袋》,这是商品名称。如果这里的“6L/袋”硬歪曲到不是6升,那只能是指鹿为马,指鼠为鸭了。事实清楚明确的消费欺诈,硬说不是,不赔偿不处罚,只能说明这个商家后台特别硬,不知道谁是保护伞了。这个小商品,消费都没有保障,维权都那么难,浪费半年以上的时间,那么谁还敢进行大件商品的消费呢?

涪城区市场监管 发表于 2024-5-11 14:01

尊敬的网友:
      您好,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,我局高度重视,为了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,2024年5月9日,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联系,目前您反映的情况正在进一调查中。
      在此,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,如您有疑问,可与我局进行联系,电话:0816-2307102,地址: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北段34号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24年5月11日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6 13:07

有人相信袁所长没收受贿赂吗?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8 00:44

基层官员贪腐咋没人管呢?副科级官太小了吗?如果基层官员都可以随便受贿、吃拿卡(qiǎ)要了,那……

mianyanglaotou 发表于 2024-5-8 16:30

6L不是6升?{:9_281:}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10 09:54

如果这里的“6L/袋”硬歪曲到不是6升,那只能是指鹿为马,指鼠为鸭了。事实清楚明确的消费欺诈,硬说不是,不赔偿不处罚,只能说明这个商家后台特别硬,不知道谁是保护伞了。这个小商品,消费都没有保障,维权都那么难,浪费半年以上的时间,那么谁还敢进行大件商品的消费呢?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20 14:02

现在是商户、涪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我都认为这个东西是按标称6升,是按体积售卖并且标称为6升,实际只有3升!少了一半,现在这个事还在扯!我都不知道在扯什么!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20 14:08

6L这个国际单位制,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》里都明文确定L就是升!现在还扯这个6L是不是6升,有什么意义?这简直是指鹿为马、指鼠为鸭了!

要公平正义法治 发表于 2024-5-20 20:29

以前鼓楼市场二楼有个超市刚开业的时候卖鱼,后来不卖了,一直到现在,再都不卖鱼了。为啥?我问了涪城区市场监管局计量股股长,他不知道,说进货什么的,……
这个难猜吗?
因为超市的称是需要校准的!有个计量检测标签的封条贴在称上,消费者都能看到!超市卖鱼当着消费者的面称重,是准的。而楼下市场里卖鱼的称做过手脚,有人检查,就拿校准后的称来应付检查。平时用的那个称不知道怎么做的手脚,缺斤短两!鱼都需要卖鱼的杀了后,去除内脏,消费者才拿走,那么消费者就没法复称,消费者就一直不知道卖鱼的做手脚缺斤短两的事。直到有一次,我说不用杀,然后复称了一下,发现不对,而且几乎所有卖鱼的称都不对,跟公平称上的结果不一样,跟卖菜的称上的称量结果不一样。
楼上超市跟楼下市场里卖一个价,超市就赚不到钱,如果超市卖价高于楼下市场里卖鱼的,那么超市的鱼就卖不出去!
最后超市只能不卖鱼了,留下空荡荡的卖鱼的鱼缸和杀鱼的案板和水槽,白建这块卖鱼的场地了!
这叫劣币驱逐良币!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是执法部门啊!要执法部门是干什么的?是维护市场的公平!
结果现在怎么样?你能相信什么?食品安全吗?不安全!物品质量好吗?不好!为啥啊?因为维护市场公平的执法部门失灵了!处处可见劣币驱逐良币,守法的超市不再卖鱼了,要买鱼就要承受缺斤短两的欺骗。
说回这件事,“6L/袋”写得清清楚楚,销售商户也承认按体积售卖并且此猫砂是6升,这么证据确凿,还要……,这说得过去吗?我想不通。这件事从2023年10月4日,我维权到现在,跑各个部门几十次,如果这么证据确凿的事维权都这么难,还能相信什么?还敢买什么?
我现在不得不想,这个商户到底啥子背景?保护伞在那一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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